
公告日期:2025-04-26
浙江今飞凯达轮毂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根据贵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要求,现将本公司 2024 年
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本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关于同意浙江今飞凯达轮毂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497号)同意注册,由主承销商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通过贵所系统采用全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式,向特定对象发行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9,977.1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为5.20元,共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18,809,319.60元,扣除券商承销佣金及保荐费5,873,313.06元后,主承销商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12月26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婺城支行账户(账号为:1208015029200400755)人民币150,000,000.00元;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市分行账户(账号为:354583974651)人民币212,936,006.54元;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江北支行(账号:19665101040031918)人民币150,000,000.00元。另扣减招股说明书印刷费、审计费、律师费、评估费和网上发行手续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3,059,217.94 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509,876,788.60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于2023年12月27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23]10443号)。
(二) 募集金额使用情况和结余情况
本公司2023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7,850.00万元。本公司2024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26,445.70万元(其中支付募投项目款24,296.70万元、归还银行贷款2,149.00万元),2024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7.04万元。累计
已使用募集资金34,295.70万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7.04万元;2024年度公司存在因工作人员操作失误导致误打款221.75万元用于支付货款的情况,公司经自查发现并及时整改,已于2025年4月16日以自有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本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4年12月31日尚有15,920万元需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截至2024年12月31日,结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余额为564.06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利益,本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浙江今飞凯达轮毂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婺城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市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江北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二) 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及其子公司有8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账户类别 存储余额 备注
中国农业银行
本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 19665101040031918 募集资金专户 320,107.49 -
金华江北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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