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6
浙江今飞凯达轮毂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
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 浙江今飞凯达轮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公司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年度履职评估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于2013年12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管理总部设立于杭州,系原具有证券、期货业务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2024年末合伙人数:116人;注册会计师人数:694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289人
最近一年审计业务收入:89,948万元
最近一年证券业务收入:45,625万元
上年度(2023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80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汇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但已向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购买了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30,000万元,能够覆盖民事赔偿责任,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不存在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决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9次、自律监管措施7次和纪律处分1次。4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9次、自律监管措施10次和纪律处分2次。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及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二、2024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经审计,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4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就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
(二)审计委员会通过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沟通会议,对 2024 年度审计工作的初步预审情况,如
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三)2025年4月24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召开,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公司2024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深交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表发表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我们认为,在 2024 年度审计工作中,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项目组按照中国注册会计……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