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06
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届次: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二)会议召集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2025 年 12 月 5 日
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召集。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本次股东会的决议,本次股东会的召集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12 月 22 日(星期一)下午 14:00 开始,会期半
天。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12 月 22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12 月 22 日上午
09:15-下午 15:00。
(五)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他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如同一股份通过现场、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六)股权登记日:2025 年 12 月 17 日(星期三)。
(七)出席本次股东会的对象:
1、截至 2025 年 12 月 17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样式详见附件一)。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八)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汕头市澄海区文冠路澄华工业区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提交股东会表决的提案名称: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
提案
1.00 《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拟增资扩股引入投资者暨放弃 √
权利涉及对外担保及接受关联方担保的议案》
(二)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于
2025 年 12 月 6 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
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议案 1 为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蔡俊权先生、蔡俊淞先生、蔡锦贤女士需回避表决。
单独计票提示:根据《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本次股东会审议涉及中小投资者利益的议案,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5 年 12 月 19 日上午 9:00-11:00,下午 14:00-17:00。
(二)登记地点:广东省汕头市澄海区文冠路澄华工业区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法务部。
(三)拟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证券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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