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29
证券代码:002861 证券简称:瀛通通讯 公告编号:2025-051
瀛通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瀛通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8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董事会、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修订《公司章程》的情况
根据《公司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为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效能,精简管理流程,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进行全面修订。本次《公司章程》修订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原由监事会行使的规定职权,转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行。公司监事会相关的制度相应废止。
公司已就相关情况知会公司监事。公司监事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对公司监事在任职期间对公司治理及发展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公司章程》修订前后对比
本次《公司章程》具体修订前后对照表如下:
原《公司章程》 修订后《公司章程》
第一条 第一条
为维护瀛通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为维护瀛通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 司”或“本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 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
制定本章程。
第三条 第三条
公司于 2017 年 3 月 17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 公司于 2017 年 3 月 17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核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 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核准,
普通股 3,068 万股,于 2017 年 4 月 13 日在 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3,068 万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股,于 2017 年 4 月 13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长辞任的,视为同时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辞去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
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
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
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
新增 人。
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
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后,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