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3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保荐工作报告
保荐人名称: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 洁美科技
保荐代表人姓名:王天祺 联系电话:010-60834745
保荐代表人姓名:董超 联系电话:0571-85783715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无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
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
是
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
制度)
是,根据2024年度内控自我评价报告、2024年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发行人有效执行了相关
规章制度。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已于2023年3月注销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
是
一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无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无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无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2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
是
报送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无
6.发表专项意见情况
(1)发表专项意见次数 6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无
7.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
外)
(1)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的次数 无,除按规定出具的核查意见外,不存在其他
需向交易所报告的情形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不适用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1次
(2)培训日期 2024年12月27日
(3)培训的主要内容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2023年
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8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2023年修订)》等规则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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