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洁美科技: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持续督导保荐总结报告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23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持续督导

保荐总结报告书

保荐人编号:Z20374000 申报时间:2025 年 4 月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 002859.SZ

总股本 430,912,639 股

注册地址 浙江省安吉经济开发区阳光工业园区

办公地址 浙江省安吉经济开发区阳光工业园区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浙
江省杭州市拱墅区大关路 100 号绿地中央广场 10 幢 24 层

法定代表人 方隽云

一般项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

售;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纸制品制造;纸制品销售;模具制
造;模具销售;新型膜材料制造;新型膜材料销售;机械设备研发;机
经营范围 械设备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新材料
技术研发;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
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
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二、本次发行情况概述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868 号),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非公开发行方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
股票 24,237,881 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20.01 元,共计募集资金 48,500.00 万
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 500.32 万元(其中,不含增值税金额 472.00 万元属于发行费用,增值税额 28.32 万元不属于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为 47,999.68 万
元,已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30 日汇入公司募集资
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律师费、审计验资费、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材料制
作费用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 106.13 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47,921.87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2〕755 号)。
三、保荐工作概述

(一)尽职推荐阶段

保荐人按照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对公司进行尽职调查,组织编制申请文件并出具推荐文件;提交推荐文件后,主动配合中国证监会的审核,组织公司及其它中介机构对中国证监会的意见进行答复,按照中国证监会的要求对涉及本次证券发行上市的特定事项进行尽职调查或核查,并与中国证监会进行专业沟通。取得发行批复文件后,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的要求向其提交推荐非公开发行股票所要求的相关文件。

(二)持续督导阶段

保荐人及保荐代表人严格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持续督导公司履行规范运作、信守承诺、信息披露等义务,主要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1、督导公司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执行并完善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执行并完善防止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损害公司利益的内控制度;

2、督导公司有效执行并完善保障关联交易公允性和合规性的制度,督导公司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对关联交易进行操作和管理,执行有关关联交易的内部审批程序、信息披露制度以及关联交易定价机制;对公司关联交易发表核查意见;

3、持续关注公司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与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等承诺事项;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发表意见;

4、持续关注公司经营环境、业务状况及财务状况;

5、定期对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并出具现场检查报告,对公司董事、监事及高
级管理人员进行定期培训,及时向监管机构报送持续督导工作的相关报告;

6、关注并督导公司及其股东履行相关承诺;

7、审阅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及相关文件;

8、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及保荐协议约定的其他工作。
四、履行保荐职责期间发生的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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