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10-16
证券代码:002858 证券简称:力盛体育 公告编号:2026-057
力盛云动(上海)体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力盛云动(上海)体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规定的股票期权授予条件已经成就,
根据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公司于 2026 年 10 月 14 日召开第五届董
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确定
股票期权的授权日为 2026 年 10 月 15 日。具体情况如下:
一、 公司 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公司 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简述
公司于 2026 年 10 月 14 日召开的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 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主要内容如下:
1、标的股票来源及种类: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 A 股普通股股票和/或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人民币 A 股普通股股票。
2、激励对象:本激励计划涉及的激励对象共计 12 人,包括公司公告本激励计划时在公司(含子公司,下同)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管理/技术/业务人员,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 540.00 万份股票期权,约占本激励计划草
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 18,667.8458 万股的 2.89%。本次授予为一次性授予,无预留权益。
4、对激励时间模式安排的说明: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自股票期权授权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全部行权或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36 个月。
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自等待期满后方可开始行权,可行权日必须为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的交易日,且在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对上市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买卖本公司股票有限制的期间内不得行权。
在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如果《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对上述期间的有关规定发生了变化,则激励对象行权时应当符合修改后的《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行权安排如下表所示:
行权期 行权时间 行权比例
第一个行权期 自股票期权授权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股 50%
票期权授权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二个行权期 自股票期权授权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股 50%
票期权授权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在上述约定期间行权条件未成就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或递延至下期行权,并由公司按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注销激励对象相应的股票期权。股票期权各行权期结束后,激励对象未行权的当期股票期权应当终止行权,公司将予以注销。
在满足股票期权行权条件后,公司将为激励对象办理满足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行权事宜。
5、股票期权的行权条件
行权期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方可行权:
(1)本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发生上述第(1)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应当由公司注销。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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