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4
力盛云动(上海)体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张桂森)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力盛云动(上海)体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力盛体育”或“公司”)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忠实、勤勉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会议议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的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现将 2024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 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张桂森,中国古典文学、工商管理专业研究生硕士学历。1989 年 9 月
至 1994 年 7 月任江西省宁都县青塘中学教师;1996 年 11 月至 2008 年 1 月,任
联想集团运营部总经理;2008 年 2 月至 2010 年 4 月,任北京英智沃华咨询有限
公司总裁兼 CEO;2010 年 5 月至 2019 年 4 月,任北京锐思艾特咨询有限公司执
行董事;2019 年 5 月至 2020 年 8 月,任北京智数信通科技有限公司股东;2020
年 9 月至今,任北京易堂悟之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董事长;2020 年 10 月至
2023 年 2 月,任东莞市净诺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20 年 12 月至今,任
北京锐思爱特咨询有限公司董事;2021 年 12 月至今,任首都师范大学教育基金
会第三届理事会理事;2022 年 4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2022 年 12 月 1 日至
今,任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章关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条件的规定,已由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查,并于 2021 年 2 月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二)独立性情况
本人不在力盛体育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与力盛体育及其主要股东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独立履
行职责,不受力盛体育及其主要股东等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
2024 年,本人对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确认已满足适用的各项监管规定中对于出任力盛体育独立董事所应具备的独立性要求,并将自查情况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对本人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评估,未发现可能影响本人作为独立董事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认为本人作为独立董事符合各项监管规定中关于独立性的要求。
二、 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本人投入足够的时间履行职责。2024 年努力做到亲自出席应出席的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参与董事会决策并对所议事项发表明确意见。未出现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的情况。
1、 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了 12 次董事会,共审议通过 44 项议案(不含分项表决
的子议案),听取或审阅 16 项报告。召集召开股东大会 3 次,审议通过 15 项议
案,听取 5 项报告。
本人应参加董事会会议 12 次,其中现场出席 4 次,以通讯方式参加 8 次,
出席股东大会 3 次,没有委托或缺席情况。
2、 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了 1 次战略委员会、6 次审计委员会,1 次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3 次提名委员会及 1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本人作为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第五届战略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应出席会议 8 次,实际出席 8 次,没有委托或缺席情况。共审议通过 18 项议案,听取或审阅 8 项报告。
(二)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独立董事:
1、未有独立聘请中介机构的情况;
2、未有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
3、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4、未有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况。
(三)通过多种方式履行职责、保护投资者权益的情况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职责,深入了解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完善和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公司发展战略和投资项目进展情况等,并持续关注公司经营发展和治理情况,主动获取做出决策所需的各项资料,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按时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并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和行业经验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积极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1、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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