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1-14 18:31:09 股吧网页版
皮阿诺: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1-15


证券代码:002853 证券简称:皮阿诺 公告编号:2026-001
广东皮阿诺科学艺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1 月 14 日(星期三)15:30 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 2026 年 1 月 14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1 月 14 日
9:15-15:00;

2、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中山市板芙镇智能制造装备产业园迎宾大道 15 号五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广东皮阿诺科学艺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马礼斌先生

6、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39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75,511,91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1.2823%。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4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72,414,36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9.5889%。

3、通过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135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3,097,550 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934%。

4、中小投资者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共 137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3,230,4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661%。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并通过了以下提案:

1.00《关于变更公司住所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75,429,91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14%;反对 43,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79%;弃权 38,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07%。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情况:

同意 3,148,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4616%;反对 43,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528%;弃权 38,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856%。

表决结果:本提案为特别决议提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本提案获得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姓名:张森林、杨尚东;

3、结论性意见: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也符合现行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或列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合法,会议形成的《广东皮阿诺科学艺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皮阿诺科学艺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皮阿诺科学艺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