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9
独立董事 2024 年度述职报告
(童娜琼)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自2023年12月4日起,担任广东皮阿诺科学艺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要求,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现将本人2024年度任职期间履职情况述职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1、个人简历
童娜琼女士,1979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2009年毕业于美国罗格斯大学,会计学博士,美国注册会计师。2010年1月至2011年7月,任美国巴尔的摩大学马瑞克商学院会计学助理教授;2011年8月至今任北京大学汇丰商学院会计学助理教授和副教授、硕士生导师;具有丰富的教学科研和实务管理经验,给各行业不同企业进行培训授课,曾受邀在国内外专业会议上发表演说,并在国内外知名期刊上发表众多论文。现兼任中航泰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八马茶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自2023年12月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2、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要求,报告期内,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1、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本报告期 现场出 以通讯方 委托出席董 缺席董事 是否连续两次 出席股东
应参加董 席董事 式参加董 事会次数 会次数 未亲自参加董 大会次数
事会次数 会次数 事会次数 事会会议
4 0 4 0 0 否 2
公司召集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均进行了认真的审议,在会议召开前主动了解并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
在会上认真听取并审议每一个议案,对所审议案均投了同意票,没有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2、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1)审计委员会
2024年,本人作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报告期内共主持召开了六次审计委员会,认真履行了相关责任和义务,发挥了独立董事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没有缺席或未亲自出席的情况。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定期报告、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提资产减值准备等相关事项。本人对专门委员会审议的所有事项作出客观决策,经审慎考虑后均投出赞成票,未出现投反对票或者弃权票的情形,也未遇到无法发表意见的情况。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本人作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内共参加了一次会议,没有缺席或未亲自出席的情况。会上,分别对《关于公司非独立董事2023年薪酬的确认及2024年薪酬方案》及《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薪酬的确认及2024年薪酬方案》议案进行了审议,经审慎考虑后均投出同意票,未出现投反对票或者弃权票的情形。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4年,结合独立董事制度改革要求,公司持续优化独董专门会议机制,促使独立董事依托组织更好发挥监督作用,并于年内召开一次独董专门会议审议关联交易等重大事项,向董事会出具审核意见.本人亲自参加了会议,并利用自身所具备的专业知识,对相关议案进行了认真审查,为公司重大事项决策提供了重要意见和建议。
3、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在2024年度本人任期内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过程中,未发现公司有依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需要独立董事依法行使特别职权的事项。
4、与内审及外审沟通的情况
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主要关注财务报表的主要问题及异常、审计存在的主要问题和障碍、外部审计机构与管理层是否存在重大分歧、内部控制评价的合理性与有效性、内审部门人员的独立性、专业性和适格性等。2023年度报告审
计期间,本人及时与公司审计机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沟通,关注审计工作进展,了解公司审计的真实准确情况。2024年11月,本人与公司内审负责人进行了现场沟通交流,初步了解公司内审部门日常工作流程和重点工作。同时,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走访公司2024年审计机构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向外审机构了解公司2024年度审计计划。
5、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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