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14
证券代码:002852 证券简称:道道全 公告编号:2025-【061】
道道全粮油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增加、变更或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无变更以往股东会决议的情形。
二、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的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11 月 13 日(星期四)15:00,会期半
天。
(2)网络投票时间: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2025 年 11 月 13 日 9:15—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2025 年 11 月 13 日 9:15—
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湘江中路凯乐国际城 9 栋 10
楼综合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刘建军先生。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投票表决。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80 人,代表股份 152,997,24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4.4800%。其中:
(1) 现场 会 议出 席情况:通过现场 投票的 股东 6 人,代表 股份
134,092,96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8.9841%。
(2)网络投票情况: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74 人,代表股份 18,904,28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4959%。
(3)中小股东出席情况: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共 175 人,代表股份 15,514,89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510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13,910,613 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0442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73 人,代表股份1,604,28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664%。
2、本次股东会应出席董事 9 名,实际出席董事 9 名。副总经理吴康林先
生、财务总监李小平先生列席了本次会议。
3、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委派的见证律师出席本次股东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审议通过《关于 2026 年度开展商品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52,430,90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298%;反对 465,94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045%;弃权 100,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56%。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为:同意 14,948,54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3497%;反对 465,94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0032%;弃权 100,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471%。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本次股东会经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徐烨律师、成宓雯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会议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道道全粮油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道道全粮油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