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1-29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银行票据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
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或“保荐人”或“国金证券”)作为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麦格米特”或“公司”)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麦格米特使用银行票据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3032 号),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1,325,851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85.01元,募集资金总金额为人民币 2,663,010,593.51 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 33,658,084.01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629,352,509.50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6 年1 月 22 日出具了《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26]0056 号)。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公司依照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并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募集说明书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的募集说明书(注册稿)》(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承诺,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
1 麦格米特全球研发中心扩展项目智能电 18,827.04 12,293.28
源及电控研发测试中心建设
2 长沙智能产业中心二期项目 82,848.18 78,101.44
3 泰国生产基地(二期)建设项目 83,563.38 80,476.60
4 麦格米特株洲基地扩展项目(三期) 17,818.97 16,037.14
5 补充流动资金 77,000.00 76,026.79
合计 280,057.57 262,935.25
三、使用银行票据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操作流程
1、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相关设备、材料采购周期及基础设施建设进度,由相关部门在签订合同之前征求财务部的意见,确认可以采取银行票据进行支付的款项,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后,签订相关合同;
2、具体办理支付时,由相关部门填制内部用款申请单,根据合同条款,注明付款方式,按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的资金使用审批程序逐级审核,财务部根据审批后的用款申请单办理银行票据支付,并建立使用银行票据支付募投项目的台账;
3、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审核批准后,公司、湖南麦格米特、泰国麦格米特、株洲麦格米特于次季度第一个月 15 日前将上季度以银行票据支付的募投项目建设所使用的款项从募集资金账户中等额转入公司及湖南麦格米特、泰国麦格米特、株洲麦格米特一般账户;
4、非背书转让支付的银行承兑汇票到期时,公司、湖南麦格米特、泰国麦格米特、株洲麦格米特以自有资金支付,不再动用募集资金账户的任何资金;
表人。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对公司、湖南麦格米特、泰国麦格米特、株洲麦格米特使用银行票据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的情况进行持续监督,保荐机构可通过现场核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监管权,公司、湖南麦格米特、泰国麦格米特、株洲麦格米特和募集资金监管银行应当配合保荐机构的调查与查询。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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