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30
证券代码:002851 证券简称:麦格米特 公告编号:2025-046
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
次会议于 2025 年 5 月 29 日在深圳市南山区学府路 63 号高新区联合总部大厦 34
层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5月 22 日以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5 名,实际出席董事 5 名(董事王雪芬、楚攀、柳建华以通讯表决方式参加,其余董事以现场表决方式参加),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童永胜主持,出席会议董事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的议案》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与约束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核心团队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确保公司经营目标及发展战略的实现。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激励与约束对等的原则,公司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了《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董事会同意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的《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高效、有序地完成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本次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激励对象参与本次激励计划的资格和条件,确定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缩股或配股等事宜时,按照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及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缩股、配股或派息等事宜时,按照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限制性股票授予前,将激励对象放弃的权益份额直接调减或在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和调整;
(5)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
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与激励对象签署《授予协议书》、向证券交易所提出授予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等事宜;
(6)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解除限售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7)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是否可以解除限售;
(8)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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