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30
证券代码:002851 证券简称:麦格米特 公告编号:2025-047
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
次会议于 2025 年 5 月 29 日在深圳市南山区学府路 63 号高新区联合总部大厦 34
楼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5 月 22 日以电子邮件或
传真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监事 3 名(所有监事均以现场表决方式参加),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梁敏主持,出席会议监事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将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能确保本次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有利于公司健全激励对象绩效评价体系,促进激励对象诚信、勤勉地开展工作,将进一步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核心团队的积极性。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将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核查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的议案》
监事会对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后认为:
(一)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二)本次列入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如下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三)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符合《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监事、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四)公司将在召开股东大会前,将通过公司网站或者其他途径,在公司内部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 10 天。公司监事会在充分听取公示意见后,将于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激励计划前 5 日披露对激励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对公示情况的说明。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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