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18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
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或“保荐机构”)作为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达利”或“公司”)2020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科达利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概述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126 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22,920,451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60.47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385,999,671.97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 25,637,027.53 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360,362,644.44 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天健验〔2020〕7-139 号《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
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会同保荐机构中金公司与相关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及《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
(二)募集资金项目情况
公司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途计划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名称 计划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惠州动力锂电池精密结构件新建项目 116,036.26
补充营运资金项目 20,000.00
合计 136,036.26
(三)募集资金项目变更情况说明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将“惠州动力锂电池精密结构件新建项目”(以下简称“惠州新建项目”)中暂未使用的部分募集资金 47,500.00 万元分别用于公司“福建动力锂电池精密结构件二期项目”(以下简称“福建二期项目”)及惠州三期项目的建设,其中福建二期项目拟使用 25,000.00 万元、惠州三期项目拟使用 22,500.00 万元。公司该次变更惠州新建项目暂未使用的部分募集资金拟用于建设福建二期项目及惠州三期项目,未改变惠州新建项目的投资总额,变更后的资金缺口公司将以自有资金投入。
2021 年 10 月 26 日,公司及福建科达利精密工业有限公司、中金公司与广
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新洲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及惠州科达利精密工业有限公司、中金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生态园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四)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途计划
及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名称 计划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已投资金额 投资进度
惠州动力锂电池精密结构 68,536.26 71,240.70 103.95%
件新建项目
福建动力锂电池精密结构 25,000.00 25,068.28 100.27%
件二期项目
惠州动力锂电池精密结构 22,5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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