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20
证券代码:002849 证券简称:威星智能 公告编号:2025-028
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修改、增加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3、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本决议所称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
一、会议的召开情况
(一)股东会届次:2024 年年度股东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2025 年 4 月 27 日召开的公司第六届董事
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公司于 2
025 年 4 月 29 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三)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5 月 19 日(星期一)下午 13:30
2、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5
月 19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5 月
19 日上午 9:15 至 2025 年 5 月 19 日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四)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五)现场会议地点:浙江省杭州市良渚街道祥运路 366-1 号 1 幢 12 楼会
议室
(六)股权登记日:2025 年 5 月 14 日
(七)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黄华兵先生
(八)会议记录人员:张妍女士
(九)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一)股东总体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59 人,代表股份 36,838,710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16.6967%。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8 人,代表股份 36,098,33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361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51 人,代表股份 740,38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356%。
(二)中小股东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50 人,代表股份 719,380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3261%。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0 人,代表股份 0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50 人,代表股份 719,38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261%。
(三)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两位律师对本次股东会进行了见证,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议案 1.00 关于 2025 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6,808,29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174%;
反对 27,2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39%;弃权 3,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7%。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688,9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7714%;反对 27,2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838%;弃权 3,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448%。
根据投票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 2.00 关于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5,624,69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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