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9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吴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星智能”或“公司”)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 A股股票持续督导阶段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威星智能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保荐人进行的核查工作
东吴证券保荐代表人通过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人员交谈, 查询了募集资金专户,查阅了内部审计报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专项说明、会计师募集资金年度使用情况鉴证报告以及各项业务和管理规章制度,从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募集资金的用途、募集资金的信息披露情况等方面对其募集资金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及有效性进行了核查。
二、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133 号)核准,公司采用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向特定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5,275,376 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79,383,393.76 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 7,193,656.02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72,189,737.74 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2 年 11 月
2 日对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2]577)。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2024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序号 金 额
募集资金净额 A 37,218.97
项目投入 B1 13,157.31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B2 518.02
项目投入 C1 1,725.94
本期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C2 429.48
项目投入 D1=B1+C1 14,883.25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D2=B2+C2 947.50
应结余募集资金 E=A-D1+D2 23,283.22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F 23,283.22
差异 G=E-F
三、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
根据《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东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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