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1-27
证券简称:*ST 高斯 证券代码:002848
高斯贝尔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湖南省郴州市苏仙区观山洞街道高斯贝尔产业园) 2026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
二〇二六年一月
声明
1、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预案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本预案按照《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编制。
3、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公司自行负责;因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4、本预案是公司董事会对本次发行股票的说明,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不实陈述。
5、投资者如有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6、本预案所述事项并不代表审批机关对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批准或注册,本预案所述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需获得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
特别提示
本部分所述词语或简称与本预案“释义”所述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含义。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及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发行尚需经尚需公司股东会批准审议通过,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能实施。最终发行方案以中国证监会准予注册的方案为准。
二、本次发行对象为长沙炬神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对象通过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全部股票。
三、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42,924.12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债务。
公司已建立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制度,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将存放于公司董事会决定的专项账户。
四、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不含定价基准日当日,下同)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 A 股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
前20个交易日A股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A股股票交易总量)的 80%,即 8.56 元/股。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因除权、除息事项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本次发行价格将做相应调整。
五、本次发行数量不超过 50,145,000 股(含本数),发行的股票数量上限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30%。最终发行数量将在本次发行获得深交所审核通过以及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由公司董事会在股东会授权范围内,根据相关规定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若公司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股、回购、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本变动事项,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上限将作相应调整。
六、本次发行将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本次发行前,潍坊国金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潍坊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长沙炬神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将成
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杨譓鹏将成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七、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本次发行对象因本次发行取得的公司股份在锁定期届满后减持还需要遵守《公司法》及《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发行结束后,由于公司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原因增加的公司股份,亦会遵守上述限售期安排。
八、为兼顾新老股东的利益,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前公司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完成后新老股东共享。
九、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已经制定了利润分配政策及未来股东回报规划,详见本预案“第六节利润分配政策及执行情况”,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十、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 号)及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 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制定了本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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