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18
证券代码:002847 证券简称:盐津铺子 公告编号:2025-063
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回购股份基本情况
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含股票回购专项贷款资金等)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部分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 109.32 元/股(不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拟回购数量不低于 2,600,000 股,不超过 3,000,000 股。具体回购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6 个月。本次回购股份后续将用作股权激励计划。
2、本次回购股份的方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本次回购公司股份的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3、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在回购期间暂无减持计划。若未来上述主体拟实施股份减持计划,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风险提示:
(1)本次回购事项存在回购期限内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限,进而导致本次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者只能部分实施等不确定性风险;
(2)本次回购存在因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或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导致公司董事会决定
或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风险;
(3)存在因股权激励计划未能经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等决策机构审议通过、或股权激励对象放弃认购等原因,导致已回购股票无法全部授出的风险,存在回购专户有效期届满未能将回购股份过户至股权激励对象名下的风险。
上述风险可能导致本次回购计划无法顺利实施,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将根据回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以下简称“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以下简称“回购指
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7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
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回购方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公司对长期内在价值的坚定信心,同时为进一步建立公司健全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中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的积极性,助力公司的长远发展,在综合考虑公司财务状况以及未来盈利能力的情况下,依据相关规定,公司计划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含股票回购专项贷款资金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在境内发行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的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
(二)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符合《回购指引》第十条相关规定:
1、公司股票上市已满六个月;
2、公司最近一年无重大违法行为;
3、回购股份后,公司具备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4、回购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符合上市条件;
5、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回购股份的方式、价格区间
1、回购股份的方式
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2、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
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09.32 元/股(不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日起,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具体回购价格根据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和公司资金状况确定。
(四)回购股份的种类、用途、金额、数量及比例
1、回购股份的种类
本次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已在境内发行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回购股份的用途
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后期实施员工股权激励。
3、回购股份的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及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
本次回购数量不低于 2,600,000 股(含本数)且不超过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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