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3
证券代码:002847 证券简称:盐津铺子 公告编号:2025-025
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制定并执行2025年中期分红方案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为进一步提高分红频次,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授权范围内制定并实施公司 2025 年度中期分红方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5 年度中期分红安排
(一)中期分红前提条件
公司在 2025 年度进行中期分红,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公司当期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
2、公司现金流可以满足持续经营和长期发展的需要。
(二)中期分红时间
2025 年下半年实施 2025 年度中期分红方案。
(三)中期分红金额
公司 2025 年度进行中期分红金额不超过当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00%。
(四)中期分红授权
为简化中期分红程序,公司董事会提请 2024 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实际经营业绩、资金使用计划、中长期发展规划和未分配利润情况,规划 2025年度中期分红,包括但不限于决定是否进行利润分配;如决定进行利润分配,制定并实施具体的利润分配方案等。授权期限自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二、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5 年 4 月 22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
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制定并执行 2025 年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5 年 4 月 22 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
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制定并执行 2025 年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全体监事一致认为:本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制定并执行2025 年中期分红方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可以简化公司中期分红程序,有利于稳定投资者分红预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议案尚待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且公司 2025 年度中期分红方案尚需董事会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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