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5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广东 深圳
二零二五年四月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 2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经营范围 ...... 3
第三章 股份 ...... 3
第一节 股份发行 ...... 3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 4
第三节 股份转让 ...... 6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 ...... 7
第一节 股东 ...... 7
第二节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11
第三节 股东大会的召集 ...... 13
第四节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15
第五节 股东大会的召开 ...... 16
第六节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19
第五章 董事会 ...... 24
第一节 董 事 ...... 24
第二节 董事会 ...... 29
第六章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7
第一节 总经理及副总经理 ...... 37
第二节 董事会秘书 ...... 39
第七章 监事会 ...... 41
第一节 监事 ...... 41
第二节 监事会 ...... 42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44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 44
第二节 内部审计 ...... 47
第三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 48
第九章 通知 ...... 48
第一节 通知 ...... 48
第二节 公告 ...... 49
第十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 49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49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 ...... 50
第十一章 修改章程 ...... 52
第十二章 附则 ...... 53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
公司由深圳市同兴达科技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而来,以发起方式设立,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的全部股份。在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761963645H。
第三条 公司于 2016年 12 月30 日经中国证监会监督管理委员会 3234 号文
件核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400 万股,于 2017 年 1 月 25 日在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英文名称:Shenzhen TXD Technology Co., Ltd.
第五条 公司住所:深圳市龙华区澜清一路 3 号荣超新时代广场二单元
18-21 楼。
邮政编码:518109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327,551,705 元。
第七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
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
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与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财务负责人和其他经董事会确认的管理人员。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经营范围
第十二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通过科学的经营管理,提高公司的市场竞争力,
为客户提供优质的产品和服务,为社会创造价值;保障全体股东合法权益,实现公司资产的保值、增值,使公司全体股东获得良好的投资回报。
第十三条 经依法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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