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5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独
立董事专门会议于 2025 年 4 月 23 日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经全体独立董事推
举,由独立董事卢绍锋担任召集人并主持本次会议。独立董事向锐、任达参加会议,会议符合《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的规定。
独立董事于会前获得并认真审阅了议案内容,在保证所获得的资料真实、准确、完整的基础上,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客观的原则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董事会提出的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公司章程》中有关利润分配政策的规定,综合考虑了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和股东合理回报,有利于保持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请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经审查,公司 2024 年度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金额存在差异属于正常的经营行为,符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情况。交易总金额未超出预计总金额,对公司日常经营及业绩未产生重大影响,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公司2025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系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业务,交易事项符合市场规则,交易定价以市场公允价格为依据,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本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主要依赖。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预计的2025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事项并将此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
议案》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是依据公司所处的行业、规模的薪酬水平,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制定的,相关审议、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该薪酬方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及其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目的是为了规避汇率大幅波动的风险,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求,且公司已制定了相应的内部控制制度及风险管理机制,完善了相关业务审批流程;董事会审议该议案程序合法合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全体独立董事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五、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公司对外担保的专项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等情况进行了专项核查,认真阅读了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 2024 年度审计报告及《公司 2024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的专项说明》现发表意见如下: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同时,公司能够严格控制对外担保风险,不存在为本公司的股东、股东的控股子公司、股东的附属企业及本公司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况。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卢绍锋、向锐、任达
2025 年 4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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