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23
证券代码:002843 证券简称:泰嘉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7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回购注销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或“《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的限制性股票涉及 26 人,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共计 2,374,000 股,占回购前公司总股本 254,111,562 的 0.93%。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限制性股票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回购注销手续。
3、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 254,111,562 股减至 251,737,562 股。
4、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为 25,251,570.85 元,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1、2022 年 12 月 19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议案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等中介机构出具了相应的报告。
同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核查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同意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
2、2022 年 12 月 20 日至 2022 年 12 月 29 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
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员工可向公司监事会反馈意见。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次拟激励对象有关的异议。2022 年
12 月 30 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
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3 年 1 月 4 日,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湖
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
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并于 2023 年 1 月 5 日披露了《关于 2022 年股票
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司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及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在公司本次激励计划公告前 6 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未发现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及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存在利用与本次激励计划相关的内幕信息进行公司股票买卖的行为。
4、2023 年 2 月 14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
二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首次及部分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议案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对本次授予事项发表了意见,律师等中介机构出具了相应的报告。
5、2023 年 5 月 11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首次及部分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首次及部分预留限制性股
票的上市日为:2023 年 5 月 15 日。
6、2024 年 3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四
次会议,(1)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部分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同意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及部分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按照规定进行调整;(2)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 1 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被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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