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6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证券或保荐人)作为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嘉股份或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对泰嘉股份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900 号),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37,557,516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6.19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60,805.62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
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8,555.16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3 年 9 月 22 日全部
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天职业字[2023]46930 号和天职业字[2023]47094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在专储账户中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金 额
募集资金总额 60,805.62
减:发行费用 2,250.45
募集资金净额 58,555.16
减:使用募集资金金额(注 1) 30,434.13
加: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净额 609.36
2024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28,730.40
注 1:使用募集资金金额包含 2023 年募投项目投入金额 7,407.36 万元、2024 年募投项目投
入金额 7,265.59 万元和补流 15,761.19 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3 年10 月 18 日分别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蔡锷路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雷锋支行、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望城支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云浮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四方监管协议》。
公司监管协议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一致,实际履行不存在问题。
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专人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在专储账户中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存储 截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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