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9
广东翔鹭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
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广东翔鹭钨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和要求,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4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机构名称: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20 年 11 月 25 日
组织形式:合伙企业(特殊普通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MA9W0YP8X3
注册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南沙街兴沙路 6 号 704 房-2
执行事务合伙人(首席合伙人):吉争雄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司农会计师事务所从业人员 346 人,合伙人 32
人,注册会计师 148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73 人。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4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及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司农事务所为公司 2024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公司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依据实际情况决定审计机构的报酬、调整服务范围或个别事项另作安排等事宜。
二、2024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 2024 年年报工作安排,司农事务所对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内部控制审计情况、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司农事务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
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4
年度的合并及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为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司农事务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充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司农事务所的基本情况、执业资质相关证明文件、业务规模、人员信息、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和独立性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司农事务所具备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需求。因此,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司农事务所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2024 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
(二)2024 年 12 月 26 日,审计委员会通过现场结合通讯会议形式与负责
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审前沟通会议,对 2024 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三)2025 年 4 月 8 日,审计委员会通过现场结合通讯会议形式与负责公
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年审沟通会议,就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或重要事项、关键审计事项及初步审计结果进行了沟通。
(四)2025 年 4 月 27 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二次会议以现
场结合通讯会议形式召开,审议通过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司农事务所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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