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02
广东翔鹭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第一季度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情况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转股价格:5.37 元/股
转股时间:2020 年 2 月 26 日至 2025 年 8 月 19 日(因公司可转换公司债
券触发《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有条件赎回条款,公司董事会同意行使“翔鹭
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相关情况详见公司 2025 年 3 月 20 日刊登在《中国证
券 报 》 《 上 海 证 券 报 》 《 证 券 日 报 》 《 证 券 时 报 》 和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提前赎回翔鹭转债的公告》。)
可转债停止交易日:2025 年 4 月 14 日
可转债停止转股日:2025 年 4 月 17 日
发行人资金到账日:2025 年 4 月 22 日
投资者赎回款到账日:2025 年 4 月 24 日
赎回价格:101.64 元/张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有关规定,广东翔鹭钨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将 2025 年第一季度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转股及公司股份变动的情况公告如下:
一、可转债上市发行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19 年 7 月 25 日下发的《关于核准广东翔
鹭钨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374 号)
文件,公司于 2019 年 8 月 20 日公开发行了 3,019,223 张可转债,每张面值人民
币 100 元,发行总额 30,192.23 万元,期限 6 年。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深证上[2019]548 号”文同意,
公司 30,192.23 万元可转债自 2019 年 9 月 16 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
“翔鹭转债”,债券代码“128072”。
根据有关规定和公司《广东翔鹭钨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该次发行的“翔鹭
转债”自 2020 年 2 月 26 日起可转换为公司股份。转股价格为人民币 15.36 元/
股。
2020 年 4 月 28 日、2020 年 5 月 20 日,公司先后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 2020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和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274,486,573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500213 元(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可转债发行的有关规定及《募集说明书》的规定,“翔鹭转债”的转股价格调整为 15.31 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0 年 6 月 13 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广东翔鹭
钨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翔鹭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2)。
2020 年 8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
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 6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公司董事会拟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203,520 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同时,根据《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鉴于以 2017 年净利润为基数,公司 2019 年度实现的净利润的增长率低于 30%,公司业绩考核要求未达到《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规定的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根据《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对 91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对应的643,440 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公司已完成了前述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公司总股本由 274,486,638
股减少至 273,639,678 股。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10 月 9 日披露的《广东翔鹭
钨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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