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4-23 22:31:12 股吧网页版
视源股份:2024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黄继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24


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黄继武

本人自担任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以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规章制度,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客观公正地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现将本人 2024 年履行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 年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2024 年,公司共召开 7 次董事会会议、4 次股东大会会议。本人认为公司董
事会及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一)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如下:

应出席 现场出席 以通讯方式(视频 委托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
次数 次数 会议)参加会议次 次数 缺席次数 出席会议



7 4 3 0 0 否

本人对公司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未对董事会议案及其它事项提出异议,没有反对和弃权的情况。

(二)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情况如下:

2024 年,公司召开了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四次会议本人均已出席。

二、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未有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未有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未有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根据《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和要求,本人对提交董事会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审议的议案均在会前进行了认真审阅,并以严谨的态度独立行使表决权,忠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和第五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及公司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在本人 2024 年度任期内,公司共召开 4 次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1 次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均亲自出席了相关会议,现将主要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人作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报告期内主持了 4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本人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薪酬,第五届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关于终止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关于注销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剩余股票期权,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等议案进行了严格审查,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二)本人作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第五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内参加了战略委员会组织的 1 次会议,本人审议了选举第五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议案,认可王洋作为公司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能力与资质,切实促进履行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职能。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考察及工作的情况

1、2024 年,本人利用参加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机会及其他时间,对公司进行了多次现场考察,现场工作时间达到 15 天。对公司经营情况、制度建设、
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等事项进行调查,与公司管理层对于经营状况和规范运作等方面展开讨论;通过电话、线上会议等形式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本人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并利用自身的专业优势,积极对公司的发展战略提出专业建议。

2、报告期内,本人通过电话、会谈等方式与内部审计机构及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财务、业务状况等方面进行充分沟通,并加强了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了解中小股东的诉求和想法,就中小股东提出的问题及时向公司……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