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4
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香港上市规则》”)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经广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中外合资企业广州视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转制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穗开管企[2011]805 号)核准,广州视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通过发起设立方式整体变更设立公司,并在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开发区分局办理了工商登记,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401167837604004。
第三条 公司于 2016 年 12 月 16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
证监会”)核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4,050 万股,于 2017年 1 月 19 日
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于【】年【】月【】日经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于【】年【】月【】日经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批准,首次公开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股,于【】年【】月【】日在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
公司发行的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票,以下称为“A 股”;公司发行的在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的股票,以下称为“H股”。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
中文名称: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Guangzhou Shiyuan Electronic Technology Company Limited
第五条 公司住所:广州黄埔区云埔四路 6号,邮政编码 510530。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元。
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应经股东会通过达成决议后,修改本条内容。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具体办理注册资本变更登记手续。
第七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长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十条 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一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二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
第十三条 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共产党组织、开展党的活动。公司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四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着眼于实施全球化的经营理念,着手建立面向全球的技术合作、销售及服务网络,以为投资方实现满意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第十五条 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公司经营范围为:技术进出口;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除人体干细胞、基因诊断与治疗技术开发和应用,中国稀有和特有的珍贵优良品种);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货物进出口;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
售;家用视听设备销售;软件开发;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计算机及办公设备维修;日用电器修理;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广播电视设备制造(不含广播电视传输设备);音响设备制造;影视录放设备制造;可穿戴智能设备制造;智能车载设备制造;服务消费机器人制造;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气)物理设备及其他电子设备制造;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显示器件制造;其他电子器件制造;移动终端设备制造;软件销售;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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