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1-17
证券代码:002840 证券简称:华统股份 公告编号:2026-002
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对外担保余额为 373,525 万元,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0%,敬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2、本次被担保对象中浙江华昇饲料科技有限公司、兰溪市绿发饲料有限公司、浙江华服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最近一期的资产负债率高于 70%,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1 月 16 日分别向上海鼎牛饲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鼎牛饲
料”)、浙江新市油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市油脂”)、浙江省粮食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粮集团”)、浙江省镇海港中转粮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镇海港中转粮库”)出具了《担保函》,同意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华昇饲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昇饲料”)、仙居县绿发饲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仙居饲料”)、兰溪市绿发饲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兰溪饲料”)与鼎牛饲料、新市油
脂、浙粮集团、镇海港中转粮库于 2026 年 1 月 1 日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期间内
签署的原料采购合同约定的义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合计不超过4,200 万元人民币;向信丰双胞胎饲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丰双胞胎”)出具了《担保函》,同意为公司全资孙公司赣州华统农业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赣
州华统”)与信丰双胞胎于 2026 年 1 月 1 日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期间内签署的
《饲料委托加工合同》约定的义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 200
万元人民币;向新余海合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合生物”)出具了《担保函》,同意为公司全资孙公司浙江华服农业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华
服”)与海合生物于 2026 年 1 月 1 日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期间内签署的《饲料
委托加工合同》约定的义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 100 万元人民币;向中粮饲料(东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粮饲料”)出具了《担保函》,同意为公司全资孙公司江苏华服农业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华服”)与
中粮饲料于 2026 年 1 月 1 日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期间内签署的《饲料定制合同》
约定的义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 500 万元人民币。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后两年内。保证责任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债权人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诉讼费、保全费、鉴定费、差旅费、律师费等费用以及因发票事项造成的债权人一切损失。在被保证人到期不履行、不完全履行或迟延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时,债权人可以直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保证人应当在接到债权人的口头或书面通知时立即向债权人履行合同约定的全部义务(以现金或货物形式)。
同日公司分别与江西新希望农牧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农牧”)、宜春新希望农牧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春农牧”)、鹰潭新希望饲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鹰潭饲料”)在义乌签订了《保证合同》,同意为公司全资孙公司浙
江华服自 2026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止与江西农牧、宜春农牧、鹰
潭饲料签署《饲料委托加工合同》和《赊销协议书》形成的债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的债权最高余额合计为人民币 1,300 万元;与赣州希望饲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赣州饲料”)在义乌签订了《保证合同》,同意为公司全资孙公司
赣州华统自 2026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止与赣州饲料签署《饲料委
托加工合同》和《赊销协议书》形成的债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的债权最高余额为人民币 200 万元;与盐城六和饲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盐城饲料”)
在义乌签订了《保证合同》,同意为公司全资孙公司江苏华服自 2026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止与盐城饲料签署《饲料委托加工合同》和《赊销协
议书》形成的债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的债权最高余额为人民币 300万元。保证期间为自保证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保证范围为《饲料委托加工合同》和《赊销协议书》约定的主债权、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实现主债权而发生的费用。
(二)担保审议情况
2025 年 12 月 5 日和 2025 年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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