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12
证券代码:002840 证券简称:华统股份 公告编号:2025-118
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对外担保余额为 371,525 万元,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0%,敬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2、本次担保对象天台华统牧业有限公司最近一期的资产负债率高于 70%,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1、公司及子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义乌分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
义乌分行”)于 2025 年 11 月 10 日签订了《资产池业务合作协议》,中信银行义
乌分行为公司及公司所在集团成员企业开展资产池质押融资业务,公司及子公司以其入池资产提供互相担保。同日,公司及子公司分别与中信银行义乌分行签订
了《资产池业务最高额质押合同》,为公司及子公司在 2025 年 11 月 10 日至 2026
年 8 月 29 日期间在资产池专项额度内签订的一系列具体业务协议提供最高额质押担保,公司及子公司互相担保的债权最高额为人民币 150,000 万元。保证期间为业务协议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质押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迟延履行金和为实现债权、质押权等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过户费、保全费、公告费、公证认证费、翻译费、保全保险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
2、公司与浙江天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始丰支行于 2025 年 11 月 10
日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同意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天台华统牧业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天台牧业”)自 2025 年 11 月 10 日至 2027 年 11 月 9 日融资期间内最高
融资限额为折合人民币5,000万元的所有融资债权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间为债务清偿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保证担保范围为本合同项下所产生的债权人的所有债权,包括但不限于本金、利息、融资过程中发生的垫付款、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应付费用和实现债权及担保权利的费用等。实现债权及担保权利的费用包括诉讼费、律师代理费、催讨差旅费和其他合理费用。
(二)担保审议情况
1、2025 年 1 月 24 日和 2025 年 2 月 10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
七次会议和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资产池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与国内资信较好的商业银行开展资产池业务,共享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的资产池额度。业务有效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上述额度在业务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该业务将以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名下所持有的合作银行资产
池业务认可的入池资产提供全额质押担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25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中国证券报》上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资产池业务的公告》。
2、2024 年 12 月 16 日和 2025 年 1 月 2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
四次会议和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 2025 年度为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公司 2025 年度拟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融资提供总额不超过 9.90 亿元人民币的新增担保额度,其中预计为资产负债率低于 70%的子公司提供新增担保额度不超过 2.00 亿元人民币;为资产负债率 70%以上的子公司提供新增担保额度不超过 7.90 亿元人民币。在上述担保额度内,公司管理层可根据实际经营融资需求在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间调配使用担保额度,无需另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批。新增担保有效期为自公司
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17 日
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中国证券报》上披露的《关于预计 2025 年度为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因此根据公司实际经营融资需求,公司管理层在前述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批通过的担保额度内,对丽水市丽农生态农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丽
水农牧”)及天台牧业的担保额度进行调整,其中对丽水农牧的担保额度调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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