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5
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吴天云)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在2024年度工作中诚实、勤勉、独立的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就本人2024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吴天云,1981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2008年8月至2012年3月任宁波正源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经理;2012年4月至2016年12月任宁波海联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经理;2017年10月至2023年10月任浙江亿田智能厨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2月至今任杭州市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7年11月至今系宁波市鄞州鄞汇浩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合伙人;2023年11月至今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4年度履职情况
1、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情况
本人自任职以来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会议,履行了独立董事勤勉、尽责 的义务。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 序,合法有效,未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在2024年本人担 任独立董事期间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均投了同意票,没有提出异议。
2024年,本人参加的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名称 应出席 现场出席 通讯方式 委托出席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
次数 次数 参加次数 次数 次数 亲自出席会议
董事会 13次 2次 11次 0次 0次 否
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3次
2、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作为审计委员会召集人,报告期内本人主要审议了公司2023年度内部审计报告、 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23年度审计报告、聘请2024 年度审计机构、2024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2024年第一、三季度及半年度内部审 计报告、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内部审计工作计划、提议聘任公司内 部审计机构负责人、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等事项,并积极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2024 年度审计工作进行了沟通和交流。
(2)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内本人主要审议了回购注销激励对象部分 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 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公司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公 司独立董事津贴以及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 除限售条件成就等相关事项。
(3)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内本人主要提议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内部审计 机构负责人等事项。
(4)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7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均亲自出席并会同全体独立董事对关联交易、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提前赎回华统转债、募投项目延期等议案进行了审议并出具了审查意见。
3、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没有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没有公开征集股东权利;也没有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等情况。
4、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履行相关职责。本人认真听取了公司审计部门的工作汇报,审阅了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计划;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年度审计计划,关注年度审计进展情况,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5、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2024年度,本人充分利用出席公司股东大会会议的机会,与参会的中小股东就其关心的问题进行深入交流与探讨。
6、在上市……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