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5
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郭站红)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在2024年度工作中诚实、勤勉、独立的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就本人2024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郭站红,1974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民商法学硕士、经济法学博士。2013年10月至2014年9月任镇海区人民法院院长助理;2014年5月至2020年5月任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6年5月至2021年5月任宁波力隆企业集团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7年6月至2023年6月任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00年7月至今任宁波大学法学院副教授;2014年8月至今任宁波仲裁委仲裁员;2018年5月至今任宁波法学会婚姻家庭法研究会副会长;2021年5月至今任温州仲裁委仲裁员;2024年10月至今任杭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2023年5月至今任宁波科田磁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3月至今任江苏清泉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11月至今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4年度履职情况
1、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情况
本人自任职以来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会议,履行了独立董事勤勉、尽责 的义务。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 序,合法有效,未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在2024年本人担 任独立董事期间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均投了同意票,没有提出异议。
2024年,本人参加的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名称 应出席 现场出席 通讯方式 委托出席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
次数 次数 参加次数 次数 次数 亲自出席会议
董事会 13次 0次 13次 0次 0次 否
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3次
2、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1)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作为提名委员会召集人,报告期内本人主要提议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内部审 计机构负责人等事项。
(2)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作为战略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内本人主要审议公司2023年度发展情况回顾及
2024年度发展规划等事项。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7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均亲自出席并会同全体独立 董事对关联交易、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提前赎回华统转债、募投项目延期等 议案进行了审议并出具了审查意见。
3、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没有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会 议;没有公开征集股东权利;也没有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 咨询或者核查等情况。
4、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履行相关职责。本人认真听取了公司审计部门的工作汇报,审阅了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计划;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年度审计计划,关注年度审计进展情况,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5、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2024 年度,本人充分利用出席公司股东大会会议的机会,与参会的中小股东就其关心的问题进行深入交流与探讨。
6、在上市公司现场工作情况
担任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抽出专门时间对公司进行了现场考察,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财务管理、关联交易和业务发展等相关事项,查阅有关资料,与相关人员沟通,关注公司的日常经营、治理、对外投资情况。同时通过报纸、网络等公共媒介,时刻关注有关公司的宣传和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程及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本人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对于需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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