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5
证券代码:002840 证券简称:华统股份 公告编号:2025-042
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公司 2024 年度拟不进行现金分红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5 年 4 月 23 日,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
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及《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3-2025 年)》中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目前的发展状况、未来发展资金需求、股东投资回报以及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工作的安排和推进计划等综合因素,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以及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表决通过。
(二)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4 年度不进行现金分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及《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3-2025 年)》中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工作的安排和推进计划、未来发展资金需求、股东投资回报以及资本公积余额等综合因素,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以及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
二、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4 年度合并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73,038,293.56 元,2024 年末公司合并未分配利润为
102,174,525.34 元。2024 年度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 43,399,001.91 元,提取 2024
年度母公司法定盈余公积金 4,339,900.19 元,2024 年末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629,199,479.11 元。
根据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以及《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3-2025 年)》等有关规定,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2024 年度公司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公司 2024 年度拟不进行现金分红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 2024 年度分红方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 本年度 上年度 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0 0 16,056,290.41
回购注销总额(元) 0 0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73,038,293.56 -604,857,321.10 87,744,730.86
的净利润(元)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 102,174,525.34
计未分配利润(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 629,199,479.11
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 是
会计年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 16,056,290.41
计现金分红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 0
计回购注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 -148,024,765.56
均净利润(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
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 16,056,290.41
销总额(元)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
则》第 9.8.1 条第(九) 否
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
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公司 2024 年度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1、公司2024年度拟不进行现金分红的原因
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证券,存在利润分配方案、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尚未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或者虽经股东大会表决通过但未实施的,应当在方案实施后发行。若公司此时决定进行2024年度利润分配,则在实施利润分配前,公司不能继续开展上述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工作。
鉴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目前正在推进过程中,为确保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工作按期落实和顺利推进募集资金项目的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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