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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港行:国浩律师(苏州)事务所关于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1-22


国浩律师(苏州)事务所

关于

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法律意见书

苏州工业园区旺墩路 269 号圆融星座商务广场 1 幢 28 楼(215000)

电话:(+86)(512)62720177 传真:(+86)(512)62720199

www.grandall.com.cn

网址/Website:http://www.grandall.com.cn

2026 年 1 月

国浩律师(苏州)事务所

关于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法律意见书

致: 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国浩律师(苏州)事务所接受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委托,指派律师【郭丰雷】【曾志鹏】出席并见证了公
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称“本次股东会”),并依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以及《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规定,对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人员资
格、会议表决程序等程序性事项进行审查,现发表法律意见如下:

一、关于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1.本次股东会的召集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2026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会的议案》,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2026 年 1 月 6 日,公司董事
会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以公告形式刊登了《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2026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和《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2.本次股东会的召开

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于 2026 年 1 月 21 日(星期三)14:30 在江苏张家港市
东苑路 98 号张家港金厦阳光半岛酒店 A 幢二楼半岛厅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孙伟先生主持。会议的时间、地点及其他事项与本次股东会通知的内容一致。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
式的投票平台。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6 年 1月 21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
投票的时间为 2026 年 1 月 21 日上午 9:15 至 2026 年 1 月 21 日下午 15:00 期间
的任意时间。网络投票时间与通知内容一致。

3.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在本次股东会召开十五日前公告了会议通知。本次股东会召开的实际时间、地点、会议审议的议案等与股东会通知一致。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关于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

1.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本次股东会会议登记资料,现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共计【22】名,持有表决权的股份【937,372,98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8.3486】%。

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资料显示,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239】名,持有表决权的股份【50,480,47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0652】%。
本所律师认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含股东代理人)均具有合法有效的资格,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出席和列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除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外,公司的部分董事、董事会秘书、部分高级管理人员、本所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3.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次股东会的出席或列席人员资格均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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