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2-27
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山东道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
项目变更评估师的核查意见
一、基本情况
山东道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31 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受理山东道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文件的通知》(深证上审〔2025〕224号)。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本次变更前,本次交易的评估机构为湖北众联资产评估有限公司,签字评估师为吴峰、杨涛,现变更为胡景春、杨涛。
二、变更事由
原签字评估师吴峰因内部工作安排调整不再担任本次交易的签字评估师。
三、变更后评估机构及签字评估师基本情况
变更后签字人员的基本情况:
胡景春,于 2001 年成为资产评估师,会员编号:42000693,于 1998 年 1
月开始从事资产评估工作,2007 年 1 月开始在湖北众联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执业。
四、具体承诺
原签字评估师吴峰承诺对此前签署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并将一直承担法律责任。
胡景春同意承担签字评估师职责,履行尽职调查义务,承诺对吴峰签署的相关文件均予以认可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并对今后签署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同时,变更过程中相关工作安排已有序交接。上述变更事项不会对上市公司本次交易申请构成不利影响,不会对本次交易申请构成障碍。
五、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上市公司本次交易变更签字评估师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相关规定。上述变更事项不会对上市公司本次交易申请构成不利影响,不会对本次交易申请构成障碍。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道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项目变更评估师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财务顾问主办人:
王若鸣 佘飞飞
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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