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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0-15 17:54:08 股吧网页版
道恩股份: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0-16


证券代码:002838 证券简称:道恩股份 公告编号:2025-113
山东道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山东道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回购专户中的股份数量为 4,734,100 股。根据《公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规定,回购专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等权利。
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478,398,402 股剔除已回
购股份数 4,734,100 股后的总股本 473,664,302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3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

2、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计算除权除息价格时,按公司总股本折算的每股现金分红=
本 次 实 际 现 金 分 红 总 额 ÷ 公 司 总 股 本 , 即 ( 473,664,302÷10×0.30 )
÷478,398,402=0.0297031 元/股。因此,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0297031 元/股。

山东道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5 年半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5 年 4 月 8 日召开的 2024 年度股东大会授权,且已获公司
2025 年 8 月 22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
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授权及董事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8 日召开的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
利润分配预案及 2025 年中期现金分红规划的议案》。为更好地回报投资者,公司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综合考虑公司盈利情况、发展阶段、重大资金安排、未来成长需要和对股东的合理回报等因素,并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制度的前提下,决定公司 2025 年度中期(含半年报、三季报等)利润分配事宜,授权期限自 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 2025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

2、2025 年 8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 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本次拟实施的 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回购股
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实施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30 元(含税),送红股 0 股,不以
公积金转增股本。若利润分配预案披露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股份回购、重大资产重组、再融资新增股份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3、本次 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在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授权董事会的
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478,398,402 股剔除已
回购股份数4,734,100股后的总股本473,664,30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3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27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
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
(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6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
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3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 年 10 月 21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 年 10 月
22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5 年 10 月 21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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