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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9-29 18:35:02 股吧网页版
道恩股份:子公司管理办法(2025年9月)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9-30

山东道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管理办法

二〇二五年九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健全山东道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加强对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的管理,确保子公司规范、高效、有序运作,提高公司治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山东道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子公司是指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其 50%及以上股权,或虽然持股 50%
以下但向其派出的董事在其董事会成员中占 50%及以上,或通过协议或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控制的公司。

公司作为子公司的控股股东,依法对子公司享有以下权利:

(一)向子公司委派董事、监事;

(二)依法提议子公司召开股东会,出席子公司股东会并行使相应表决权;

(三)依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转让、赠与、质押、冻结公司持有的子公司股份,优先购买其他股东持有的子公司股权,优先认购子公司新增注册资本;

(四)查阅子公司章程及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审计委员会)记录等资料及其他文件;

(五)获得股利或其他形式的利益分配;

(六)子公司终止或清算时,参加其剩余财产的分配;

(七)法律、法规、行政法规及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赋予的其它权利。

第三条 子公司是依法取得法人执照的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独立承担法律责任。

子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公司以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子公司承担责任。

第四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各子公司。公司各职能部门,公司委派至各子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本办法的有效执行负责。

第五条 各子公司应遵循本办法规定,结合自身经营特点和环境条件,制定具体实施细则,以保证本办法的贯彻与执行。公司各职能部门应依照本办法及相关内控制度,及时、有效地对子公司做好管理、指导、监督等工作。

子公司同时控股其它公司的,应参照本办法的要求逐层建立对其下属子公司的管理控制制度,并接受公司的监督。

第二章 治理结构及人事管理

第六条 子公司应依法设立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审计委员会)。规模较小不适合设立董事会或监事会的子公司,可只设 1 名执行董事和 1 名监事。

第七条 公司依据占子公司的出资比例委派相应数量的董事、监事。被委派担任子公司董事、监事的人员对公司负责,承担相应的责任,并按公司意愿充分行使相应的权力。

第八条 子公司总经理由公司提名、子公司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子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由子公司总经理提名、子公司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只设一名执行董事的子公司,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由子公司执行董事任命。子公司执行董事可兼任子公司总经理,由公司任命。子公司聘任或解聘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后报公司董事会备案。

第九条 公司按《公司章程》规定的对外投资权限决定向子公司提名或委派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条 子公司制定的员工招聘录用、辞退及日常管理办法并报公司董事会备案。子公司的机构设置及人员编制情况需报公司董事会备案。

第十一条 公司委派的子公司董事、监事的薪酬由公司按相关规定确定,子公司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子公司董事会或执行董事确定,报公司董事会备案。

第十二条 公司对公司委派的子公司董事、监事实行年度考评制度。公司委派的子公司董事、监事应当定期向公司汇报工作并及时向公司汇报子公司有关重大事项。

第十三条 子公司应按照现代企业制度及公司管理制度的要求,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明确企业内部各管理和经营部门的职责,并将管理制度报公司备案。

第三章 经营管理

第十四条 子公司的各项经营活动必须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并依据公司总体发展规
划、经营计划,制定自身经营管理目标、生产经营规划和计划,确保公司发展规划和经营计划的实现。

第十五条 公司根据发展需要,对子公司的收入、利润、投资及筹资等实行年度预算管理。公司于每年 12 月根据市场及公司自身情况下达子公司下一年度的经营指标,由子公司按月编制财务预算,报公司批准后实施。子公司预算执行过程中,如遇外部市场和公司内部经营环境发生重大变化可能导致预算无法实施的,子公司每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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