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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5-13 20:02:57 股吧网页版
道恩股份: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道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交易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之核查意见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5-14


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山东道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交易相关内幕
信息知情人买卖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之核查意见

山东道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道恩股份”或“上市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收购山东道恩钛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道恩钛业”或“标的公司”)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独立财务顾问”)作为道恩股份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及《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上市类第 1 号》等文件的规定,就本次交易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及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核查范围内相关机构和自然人签署的自查报告、说明及承诺等文件,在上述相关主体签署的自查报告、说明及承诺真实、准确、完整的情况下,上述相关主体在自查期间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不构成内幕交易,不会对本次交易构成实质性法律障碍;核查范围内其他相关主体在自查期间内不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形,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买卖股票的情形。

一、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股票情况自查期间

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股票情况的自查期间为本次交易申请股票停牌日前六个月至《山东道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披露之前一交易日止,即 2024
年 4 月 29 日至 2025 年 4 月 28 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

二、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知情人核查范围

(一)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知情人员;

(二)标的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三)交易对方及相关知情人员;

(四)为本次交易提供服务的相关中介机构及具体业务经办人员;

(五)前述(一)至(四)项所述自然人的直系亲属,包括配偶、父母、成年子女;

(六)其他知悉本次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及其配偶、子女和父母。

三、本次交易相关机构及人员在自查期间买卖股票的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及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核查范围内相关机构和自然人签署的自查报告、说明及承诺等文件,在自查期间,上述纳入本次交易核查范围内的自然人及机构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形如下:

(一)自然人在自查期间买卖道恩股份股票的情况

自查期间,相关自然人买卖道恩股份股票的情况如下:

序号 姓名 职务 交易日期 买入/卖出 数量 结余股数
(股) (股)

道恩钛业证券 2024-08-01 买入 500 500
1 孙丰存 事务代表

2024-08-05 卖出 500 0

2 左义娜 道恩股份证券 2024-09-27 卖出 2,000 0
事务代表

3 刘黎南 道恩钛业监事 2024-09-30 买入 900 2,500

注 1:左义娜卖出的股票系通过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持有。

针对上述在自查期间买卖股票的行为,孙丰存、左义娜、刘黎南已出具自查报告,并就前述买卖股票行为作出说明及承诺如下:

“1、除上述买卖股票交易情况外,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在自查期间不存在
其他买卖道恩股份股票的情况。

2、本人在上述股票交易期间,本人并不知悉道恩股份本次交易进展及相关事宜,亦未接收到道恩股份本次交易的其他信息。

3、本人不存在泄露有关内幕信息或者建议他人买卖道恩股份股票、从事市场操纵等禁止的交易行为。

4、本人上述买卖股票行为均系本人根据二级市场交易情况以及道恩股份已公告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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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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