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9
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山东道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
项目在充分尽调和内核基础上出具的承诺函
山东道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道恩股份”或“上市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收购山东道恩钛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道恩钛业”或“标的公司”)100%股份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独立财务顾问”)作为道恩股份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在充分尽职调查和内核的基础上作出以下承诺:
1、本次交易涉及的各方当事人向本独立财务顾问提供了出具独立财务顾问报告所必需的资料,并且保证所提供的资料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本独立财务顾问出具的核查意见是在假设本次交易的各方当事人均按相关协议的条款和承诺全面履行其所有义务的基础上提出的,若上述假设不成立,本独立财务顾问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任何风险责任。
2、本独立财务顾问已按照规定履行尽职调查义务,有充分理由确信所发表的专业意见与道恩股份及交易对方披露的文件内容不存在实质性差异。
3、本独立财务顾问已对道恩股份和交易对方披露的文件进行充分核查,确信披露文件的内容与格式符合要求。
4、本独立财务顾问有充分理由确信上市公司委托本独立财务顾问出具意见的重组方案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5、本独立财务顾问有关本次资产重组事项的专业意见已提交独立财务顾问内核机构审查,内核机构同意出具此专业意见。
6、在与道恩股份接触后至担任本次交易独立财务顾问期间,本独立财务顾问已采取严格的保密措施,严格执行风险控制和内部隔离制度,不存在内幕交易、操纵市场和证券欺诈问题。
7、本独立财务顾问未委托和授权任何其他机构和个人提供未在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做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独立财务顾问特别提请上市公司全体股东和广大投资者认真阅读就本次交易事项披露的相关公告,查阅有关文件。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道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项目在充分尽调和内核基础上出具的承诺函》之签章页)
独立财务顾问主办人:
王若鸣 佘飞飞
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 4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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