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9-02
证券代码:002836 证券简称:新宏泽 公告编号:2025-036
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集中竞价减持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7 日召开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股份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已回购股份不超过 2,304,000 股(即不超过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1.00%),减持期间为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之后
三个月内(即 2025 年 7 月 31 日至 2025 年 10 月 31 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9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关于回购股份集
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0)。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回购股份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 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减持进展情况。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截至上月末减持进展情况
截至 2025 年 8 月 31 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了回购股份,减持回购
股份数量合计为 2,142,34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93%,减持所得资金总额为 21,169,786.88 元(未扣除交易费用),成交最高价为 10.03 元/股,成交最低价为 9.77 元/股,成交均价为 9.88 元/股。
本次减持符合公司既定的减持计划,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
二、相关风险提示
1、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具体情形决定是否继续实施对应股份减持计划,对应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数量、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
2、本次减持已回购股份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按照减持计划减持股份期间,公司将持续关注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遵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9 月 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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