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6
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4 年度,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认真履行监督职责,依法独立开展工作。在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规范运作情况、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财务状况以及内部控制情况、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等进行了监督,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促进了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现将公司监事会 2024 年度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4 年度,公司监事会共召开 4 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会议名称 会议召开时 议题 审议通过的议题
间 序号
1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3 2023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4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
5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6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1 第五届监事会 2024 年 4 月 7 关于确认 2023 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第五次会议 25 日 7.1 监事会主席黄绚绚的薪酬
7.2 监事吴桓桓的薪酬
7.3 职工代表监事陈建华的薪酬
8 关于 2024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9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
10 关于 2023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2 第五届监事会 2024 年 8 月 1 关于豁免监事会会议通知期限的议案
第六次会议 20 日 2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3 第五届监事会 2024 年 8 月 1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第七次会议 29 日
4 第五届监事会 2024 年 10 1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
第八次会议 月 28 日
二、监事会对公司下列事项发表的审核意见
1、公司规范运作情况
2024 年度,公司监事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出席了公司股东大会,列席了董事会会议,对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决策程序、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履职尽责情况及公司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情况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运作规范,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尽职尽责,认真执行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决议,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2、公司财务情况
2024 年度,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财务成果等进行了有效的监督、检查和审核,公司的财务体系完善,财务制度健全,财务运作规范,公司财务报表的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制度》和《企业会计准则》有关规定,财务报告真实、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
3、公司内部控制情况
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能得到有效执行;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及公司实际需要,对公司经营管理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董事会出具的《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4、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4 年度,公司募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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