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4
证券代码:002833 证券简称:弘亚数控 公告编号:2025-015
转债代码:127041 转债简称:弘亚转债
广州弘亚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广州弘亚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相应变更。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相关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原因及日期
2023年10月25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的通知》(财会〔2023〕21号)(以下简称“《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规定了“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的问题,该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2023年8月1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财会〔2023〕11号),规定了“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该规定定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企业应当采用未来适用法执行本规定,本规定施行前已经费用化计入损益的数据资源相关支出不再调整。
2024年12月6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的通知》(财会〔2024〕24号)(以下简称“《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
规定了“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的问题,该规定自2024年12月31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2024年度提前执行。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解释的发布,公司需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生效日期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2、变更前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相关规定。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根据财政部有关要求,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的相关规定,执行该规定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2、根据财政部有关要求,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的相关规定,执行该规定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3、公司自2024年度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的相关规定。《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规定,在对因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进行会计核算时,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有关规定,按确定的预计负债金额,借记“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贷记“预计负债”科目,并相应在利润表中的“营业成本”和资产负债表中的“其他流动负
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预计负债”等项目列示。企业在首次执行该解释内容时,如原计提保证类质量保证时计入“销售费用”等的,应当按照会计政策变更进行追溯调整。本公司自2024年度起执行该规定的主要影响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会计政策变更 受影响的 合并 母公司
的内容和原因 报表项目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将保证类质保 销售费用 -6,009,177.29 -5,721,943.38 -503,433.89 -1,224,375.82
费用重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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