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4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州弘亚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作为广州弘亚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弘亚数控”或“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对弘亚数控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州弘亚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428 号)核准,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12 日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600 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00 元,共
募集资金 60,000.00 万元,主承销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
券”)扣除尚未支付的承销费用人民币 400.00 万元(含税)后,于 2021 年 7 月
16 日将剩余募集资金 59,600.00 万元缴存于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扣除保荐费、律师费、审计验资费及信息披露费用等其他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208.17 万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9,391.83 万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1 年 7 月19 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1]第 ZA15176 号《验资报告》。
(二)2024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公司以前年度已使用募集资金 53,502.95 万元,2024 年度投入募投项目资金
截止 2024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募集资金净额 59,391.83
加:专户存款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747.58
减:实际使用募集资金 53,611.19
其中:投入募投项目资金 23,683.08
置换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资金 29,928.11
减: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6,528.22
募集资金账户余额 -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防范资金使用风险,确保资金使用安全,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已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
部门规章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公司、保荐机构兴业证券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以下简称“募集资金开户银行”)于 2021 年 7 月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广州玛斯特智能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玛斯特智能”)、保荐机构兴业证券与募集资金开户银行于 2021年 7 月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因公司聘请中信证券担任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兴业证券尚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将由中信证券承接,兴业证券将不再履行相应的持续督导职责,公司与中信证券、募集资金开户银行于 2022 年 6 月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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