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9
比音勒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比音勒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4 年度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勤勉、忠实、尽责地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谨慎认真地行使法律所赋予的权利,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以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就 2024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刘晓英,1979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华南理工大学,管理学博士,具有品牌战略管理专长。现任华南理工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2024 年 1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任职期间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股东大会及董事会情况
2024 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 7 次董事会会议和 2 次股东大会会议。
本人秉持勤勉尽责、真诚守信的原则,认真审阅会议资料,积极投身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在所有会议中,我均对审议的议案投下赞成票(根据规定回避表决的议案除外),未对任何议案表示异议。通过审慎行使表决权,为公司董事会作出正确决策起到了积极的作用。报告期内,本人出席股东大会、董事会的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 本报告期 现场出席 以通讯方 委托出席 缺席董事 是否连续 出席股东
姓名 应参加董 董事会次 式参加董 董事会次 会次数 两次未亲 大会次数
事会次数 数 事会次数 数 自参加董
事会会议
刘晓英 7 6 1 0 0 否 2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 1 次战略委员会会议,1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本人任期内
召开了 5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本人作为公司战略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均全部参加了上述会议,没有委托他人出席及缺席情况,切实履行了委员的职责。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报告期内共召开 2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均亲自出席了会议,审议了关于增加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关于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积极沟通,认真履行相关职责。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内部审计机构的审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进行监督;与会计师事务所保持高效沟通,跟进财务报告编制与年度审计进度,确保审计结果公正客观。
(四)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2024 年度,本人未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核查,未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未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未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参加监管部门等组织的相关培训,加深对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切实加强和提高对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对公司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公平进行监督,提醒公司保持投资者电话畅通,本人作为独立董事通过参加公司股东大会等方式与参会的中小投资者进行沟通交流,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六)现场工作及实地考察情况
工作日,为全面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本人通过电话、现场等方式与公司管理层进行沟通;对公司经营管理、关联交易等事项进行了解,运用品牌管理专业知识为公司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在对公司及门店实地考察中,本人重点与公司管理层深入探究服装行业现状、经营管理情况及未来发展前景,针对行业发展中面临的机遇和挑战进行充分沟通,为公司经营提供合理化建议。
(七)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本人在履职过程中,与公司董事长、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等管理人员保持沟通,使本人能及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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