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9
比音勒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比音勒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4 年度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勤勉、忠实、尽责地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谨慎认真地行使法律所赋予的权利,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以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就 2024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贺春海,1971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具有会计、审计业务专长。曾任广东康元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项目经理、中和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高级经理、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高级经理、合伙人,曾任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海南海峡航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兼任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悍高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期间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股东大会及董事会情况
2024 年度,公司共召开 8 次董事会会议和 3 次股东大会会议。本人秉持勤勉尽
责、真诚守信的原则,认真审阅会议资料,积极投身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在所
有会议中,我均对审议的议案投下赞成票,未对任何议案表示异议。通过审慎行使表决权,为公司董事会作出正确决策起到了积极的作用。报告期内,本人出席股东大会、董事会的情况如下:
本报告期 现场出席 以通讯方 委托出席 是否连续
独立董事 应参加董 董事会次 式参加董 董事会次 缺席董事 两次未亲 出席股东
姓名 事会次数 数 事会次数 数 会次数 自参加董 大会次数
事会会议
贺春海 8 6 2 0 0 否 3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了 6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1 次战略委员会会议,1 次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会议,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全部参加了上述会议,没有委托他人出席及缺席情况,切实履行了委员的职责。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严格按照《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认真履责,积极参与指导和监督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的完善、内控制度的审查等工作;定期听取公司内审部工作汇报,并对公司内部审计程序及内控规范提出了建议,进一步提升内部审计工作的有效性,提高公司内部控制程序运作的规范性。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报告期内共召开 2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均亲自出席了会议,审议了关于增加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关于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积极沟通,认真履行相关职责。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内部审计机构的审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进行监督;与会计师事务所保持高效沟通,跟进财务报告编制与年度审计进度,确保审计结果公正客观。
(四)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2024 年度,本人未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核查,未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未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未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参加监管部门等组织的相关培训,加深对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切实加强和提高对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对公司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公平进行监督,提醒公司保持投资者电话畅通,本人作为独立董事通过参加公司股东大会等方式与参会的中小投资者进行沟通交流,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六)现场工作及实地考察情况
报告期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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