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9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比音勒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的核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或“国泰海通”)作为比音勒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比音勒芬”)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对比音勒芬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慎调查,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638 号”文核准,比音勒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 68,900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每张面值 100元,按面值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689,000,000.00 元,扣除承销费、保荐费及其他发行费用10,270,660.38元(不含税金额)后净筹得人民币678,729,339.62
元。该募集资金已于 2020 年 6 月 19 日全部到账,业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中兴华验字(2020)第 410005 号”《验资报告》。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使用情
况及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金额
募集资金到账金额(已扣除承销费及保荐费) 681,200,000.00
减:律师费、审计费、前期已支付尚未扣除保荐费用、 2,470,660.38
法定信息披露等发行费用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678,729,339.62
减: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 681,138,463.65
加: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 29,402,123.56
减: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6,992,999.53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 0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 号——公告格式》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比音勒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
公司为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开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中石化大厦支行账号为 15000103886624 的专用账户。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中石化大厦支行共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其他相关规定,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9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
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鉴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全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同意将本次募集资金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包含扣除手续费后的利息收入)。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已注销开立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中
石化大厦支行的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
况参见附表 1《公开发行可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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