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08
证券代码: 002831 证券简称:裕同科技 公告编号:2025-054
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于2025年11月7日以现场及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会秘书李宇轩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实际出席持有人224人,代表本持股计划份额9,906.38万份,占公司本员工持股计划总份额的49.30%。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有关规定。
二、持有人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的议案》
为保证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进行,保障持有人的合法权益,根据《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同意设立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作为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的日常监督管理机构,代表持有人行使股东权利。管理委员会由 3 名委员组成,设管理委
员会主任 1 人。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的任期为 2025 年员工持股
计划的存续期。
表决结果:同意 9,906.38 万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的
100%;反对 0 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的 0%;弃权 0 份,
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的 0%。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选举唐自伟先生,黄良先生,肖宇函女士为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任期与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间一致。(于同日召开的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会议选举肖宇函女士为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主任)
唐自伟先生担任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高级审计总监职务,与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黄良先生担任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办主任职务,与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肖宇函女士担任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职务,与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表决结果:同意 9,906.38 万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的
100%;反对 0 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的 0%;弃权 0 份,
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的 0%。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办理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了保证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实施,现授权管理委员会办理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负责召集持有人会议;
(2)代表全体持有人对员工持股计划进行日常管理;
(3)代表全体持有人行使股东权利;
(4)管理员工持股计划利益分配;
(5)按照员工持股计划规定决定持有人的资格取消事项,以及被取消资格的持有人所持份额的处理事项,包括增加持有人、持有人份额变动等;
(6)决策员工持股计划份额的回收、承接以及对应收益的兑现安排;
(7)办理员工持股计划份额继承登记;
(8)决策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内除上述事项外的特殊事项;
(9)代表全体持有人签署相关文件;
(10)提议召开持有人会议;
(11)持有人会议授权的其他职责;
(12)计划草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约定的其他应由管理委员会履行的职责。
本授权自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批准之日起至公司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终止之日内有效。
表决结果:同意 9,906.38 万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的
100%;反对 0 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的 0%;弃权 0 份,
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的 0%。
三、备查文件
1、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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