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9-13
证券代码: 002831 证券简称:裕同科技 公告编号:2025-046
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障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正常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
于 2025 年 9 月 12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 2025 年第二次职工代表大会。经全体
与会职工讨论并现场投票表决,一致同意选举邓琴女士(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邓琴女士将与公司现任第五届董事会非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自本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上述职工代表董事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特此公告。
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九月十三日
附件:邓琴女士简历
邓琴女士:1975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清华大学 EMBA。2002 年加入本公司,曾先后担任生管员、跟单员、营业课长、营业经理、营业
管理部经理,2010 年 3 月至 2025 年 9 月担任本公司监事会主席。现任本公司子
公司合肥市裕同印刷包装有限公司总经理、武汉市裕同印刷包装有限公司总经理、永修裕同印刷包装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及总经理、九江市裕同印刷包装有限公司等职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邓琴女士持有公司股份 1,223,820 股(占总股本 0.13%),
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况,亦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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