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6
证券代码:002830 证券简称:名雕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6
深圳市名雕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名雕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颁布的最新规定变更相应的会计政策。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属于根据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而进行的会计政策变更,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的原因及日期
2024 年 3 月,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2024)》(以下简
称“《应用指南 2024》”),明确了关于保证类质量保证费用的列报规定。根据《应
用指南 2024》的规定和要求,公司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将保证类质量保证
费用计入营业成本,不再计入销售费用,公司需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生效日期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2024 年 12 月,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以下简称“《解
释第18号》”),规定对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应当按确定的金额计入“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该解释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公司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上述变更后的会计政策。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应用指南 2024》《解释第 18 号》的相关
规定执行;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应用指南 2024》《解释第 18 号》进行的相应
变更,公司采用追溯调整法对可比期间的财务报表进行相应调整,并在财务报表附注中披露相关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第十节财务报告的相关内容。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解释而进行的相应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深圳市名雕装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04 月 26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