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9-17 19:53:11 股吧网页版
星网宇达: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9-18


证券代码:002829 证券简称:星网宇达 公告编号:2025-075
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3、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迟家升先生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9月17日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2025年9月17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17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17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
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5年9月10日

7、出席对象:

(1)于2025年9月10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或其授权委托的代理人

(2)公司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会议召开地点: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科谷二街6号院(亦庄开发区科创十四街与崔家窑中路交叉口)1号楼6层会议室

9、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公司于2025年8月28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决定于2025年9月17日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349人,代表股份89,378,32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2635%。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77,172,97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3555%。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45人,代表股份12,205,35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9080%。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345人,代表股份12,205,35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9080%。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345人,代表股份12,205,35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9080%。

3、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聘请的律师见证了本次会议。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资格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有权出席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拟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续期及提供授信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89,064,385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488%;反对235, 220 股 ,占 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632%;弃权78,7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8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1,891,412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4279%;反对235,22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272%;弃权78,7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450%。

2、审议 通 过《 关于实际控制人及第三方担保机构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授信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1,992,652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4648%;反对200, 820 股 ,占……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